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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湖北日报】高静: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生力军作用

发布日期:2024-04-03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□ 高静

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完善落实‘两个毫不动摇’的体制机制,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,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。”发展民营经济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。民营经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、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、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,更是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助力者。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,继续发挥好民营经济的生力军作用,促进社会生产力大发展大解放至关重要。

破冰除障,以不舍恒心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。公平开放、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生存发展的沃土。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良性互动,要率先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建设。要深化突出问题治理,打破“玻璃门、弹簧门、旋转门”等市场准入隐性壁垒,反对地方保护、行政垄断、市场分割、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,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体系。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,完善相关政策体系,增强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、可预期性,坚持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原则,打好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持久战;要完善社会信用激励机制、信用约束机制、信用修复机制和政府诚信履约机制,建设更加透明、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。要进一步构建“亲”而有度、“清”而有为的政商关系,建立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,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增强有为政府服务意识,畅通民营企业问题诉求通道,主动倾听民营企业呼声,真正为民营企业解难题、办实事。2023年,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成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局,围绕政策、交流、合作、监测、评估、宣传搭建六个平台,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,构建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力组织保障。

保驾护航,以坚韧决心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。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。聚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,要进一步完善物权、债权、股权、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,消除产权上的所有制歧视,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产权边界清晰,流转顺畅,能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。同时,进一步将宪法确定的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宪法原则加以细化,形成平等保护国有、民营、外资等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完备法律体系。聚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,要着力提高监管的公平性、规范性、简约性和执法的有效性。一方面,划清政府与民营企业间的权责界限,既规范政府执法行为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,又规范民营企业经营活动,惩戒打击不法行为,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。另一方面,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多级联动执法机制,持续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我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,这必将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赋能加油,以恳切诚心积极培育民营企业家队伍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: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。”民营企业家是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核心和关键,积极培育具有务实、创新、拼搏、坚毅等优秀品质的民营企业家,就是在培育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。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思想政治引领,使其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,引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,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。同时,也要注意警惕“民营经济离场论”“新公私合营论”等否定、怀疑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对民营企业家的消极影响。培育赋能是基础。要将民营企业家培育纳入各地人才政策和人才培育规划,探索民营企业家培育新机制;要加强校企合作,着力培育懂产业、懂管理、懂资本、懂科创的高素质复合型民营企业家,助力民营企业家正确处理时与势、危与机的关系,找准企业发展方向。增信定志是关键。要充分尊重、爱护、理解民营企业家,以强有力的政策提振信心,稳其预期,共谋新发展;要大力弘扬“爱国敬业、遵纪守法、艰苦奋斗,创新发展、专注品质、追求卓越,履行责任、敢于担当、服务社会”的优秀企业家精神,支持民营企业家扎扎实实办好企业。

厚植根基,以勃勃雄心引导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:“充分发挥创新主导作用,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,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,提高全要素生产率,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,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。”制度空间和生产力需求决定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态势。在风起云涌的国际竞争和日趋激烈的科技革命中,数量庞大的民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、技术推广、产业应用的主体,必须发挥攻破关键核心技术、转化新型科技成果的生力军作用,发展新质生产力,加快转型升级步伐,提升民营企业创新硬实力。一方面,少数民营企业要及时走出惯于做规模、盲目扩产能的误区,淘汰落后产能;另一方面,也要及时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和产业转型窗口期的宝贵机会,积极开辟新赛道、新领域,发展新产业、新模式,提供新产品、新服务,实现民营经济的量质齐升。2024年4月1日起,《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》正式实施,该办法提出“鼓励、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电力、电信、铁路、石油、天然气等重点行业、领域的竞争性业务”。这是我省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体制机制优势,促进战略性、基础性产业升级发展的有力举措。民营企业是创新人才的重要蓄水池,应该通过不断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,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注入创新型人才的源头活水,从而增创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。

(作者单位: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北大学分中心)

原文链接:http://news.cnhubei.com/content/2024-04/02/content_1766078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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